根据宁波大学第三次党代会和“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建设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目标,实施创新人才培养战略和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要求,学校依据《宁波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宁大政〔2016〕41 号)和《宁波大学本科专业评估管理办法》(宁大政〔2016〕62 号)文件精神,2016年对全校75个本科专业进行了全面的基础性评估,并接受了教育部审核式评估。现根据审核式评估专家组的意见,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办学资源进一步统筹,优化整合现有本科专业,进一步提升学科专业竞争力。
一、专业整合优化的目标
总结与凝练学校的办学特色,整合现有学科与专业的办学资源,推进专业结构优化,促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具有特色鲜明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夯实基础。
通过整合相近专业、优化整体布局,建立健全招生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机制,促进本科专业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发展一批契合社会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学科支撑较强、办学条件较好和培养质量突出的优势专业;整合调整一批学科基础薄弱、社会需求不强、招生就业情况较差或办学层次较低的专业;优化调整一批社会需求良好,但办学优势与特色不明显,办学定位不够清晰,办学实力亟待提升的专业;根据地方社会经济需要和学科发展适时新建若干紧缺专业。通过优化调整,计划到2020年将现有本科专业的招生专业数量控制在55个左右。
二、 专业整合优化的基本原则
1.坚持“对接需求,优化配置”的原则。专业结构调整应满足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特别是产业结构升级发展的需要,重点面向智能制造、海洋经济、材料科学、医疗健康、高端服务等行业,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和研究型创新人才。
2.坚持“明确定位,做强做优”的原则。优势学科专业和基础性专业,应加强研究型人才培养的导向,以学科发展推动专业建设,引导基础性专业往小而精发展;应用性强的专业应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就业前景和职业发展,提高毕业生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适应性。
3.坚持“学科支撑、协同培养”的原则。专业建设应当以学科发展为依托,鼓励面向现代海洋科学、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学校优势学科的发展,加强顶层设计,破除院系课程壁垒,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学科融合、院系协同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
4.坚持“内涵建设、保障质量”的原则。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根本,以课程建设为基础,以学习成果为导向,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拓展国际化视野,建立健全专业质量评估与保障制度。根据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满意度、专业建设水平和教学条件等多元评估体系,建立专业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全面的基础性专业评估。
三、普通专业整合优化计划
根据建设有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整合现有教学资源,突出办学优势特色,分类发展,分步实施,具体包括:
1.重点发展专业。省级以上或专业排名四星级以上的专业,契合社会需求与学校办学定位,有较强的学科支撑强,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
2.稳定发展专业。校级以上或专业排名三星级以上的专业,符合学校办学定位,有相关学科支持,办学条件较好,培养质量较高。
3.优化调整专业。对办学定位或办学特色不明确,或办学实力亟待提升的专业进行3年优化调整,2019年根据发展情况再次组织专业评估,确定是否继续保留招生资格,计划停招调整7-10个专业。将重点评估省内同类专业的排名情况和专业内涵、培养质量的提升程度。
4.停招整合专业。及时整合学科基础相近专业,整合学科基础薄弱、专业建设条件不足、招生与就业形势不乐观的专业,并及时停止专升本和职教师资招生计划。计划2017到2018年停止13个专业招生,撤销5个专业方向。
综合2016年专业基础性评估情况,具体方案如下:
1.重点发展专业18个: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旅游管理、小学教育、体育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产养殖学、物流管理、临床医学。
2.稳定发展专业27个: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学前教育、运动训练、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日语、工业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力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建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预防医学。
3.优化调整专业17个: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广告学、德语、环境设计、科学教育、金融工程、工业工程、车辆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工程管理、地理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药学、海洋资源与环境。
4.停招整合专业13个:
2016年停招专业2个:生物工程、秘书学。
2017年停招专业7个:市场营销、政治学与行政学、数字媒体技术、汉语言、应用化学、城乡规划、食品质量与安全。
2018年停招专业4个:人文教育、产品设计、财务会计教育、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四、师范类专业整合优化计划
根据浙江省师范类专业人才需求的发展趋势和学校办学定位,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优势,将办学资源集中在语数外主干课程和艺体美素质教育师资的培养上,着力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初等教育师资,及时停止职教师资专业招生。对理化生政史地等高中阶段的师资培养主要依托研究生培养,今后将积极探索本硕一贯制等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1.重点发展专业或专业方向3个:英语(师范)、体育教育、小学教育。
2.稳定发展专业或专业方向6个:汉语言文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英语(小学师资)、学前教育、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
3.优化调整专业3个:科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
4.停招整合专业或专业方向9个:
2016年停招专业1个:秘书学。
2017年停招整合专业方向5个: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技术(师范)、历史(师范)、土木工程(职教师资)。
2018年停招整合专业3个:人文教育、财务会计教育、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五、 工作进度安排
3月下旬到4月中旬,开展学院调研,听取学院对专业结构整合优化的意见。
4月中旬,组织校外专家论证专业整合优化方案。
4月下旬,提交校教学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5月上旬,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党委会审定。
5月中旬,编制2017年度招生计划。
六、相关配套政策
1.学院内部开展专业或专业方向整合的,被整合专业的招生指标三年内原则上由所在学院统筹;学院之间进行整合的,由学校协调相关学院进行统筹。
2.根据专业评估情况对重点发展专业将在招生计划中予以倾斜,通过国家或国际专业认证的专业可视作重点发展专业。符合认证或评估要求的专业2020年前未能通过认证的,退出重点发展或稳定发展专业序列。
3.从2017年起,省内普通招生计划的录取人数超过15%未能完成第一段招生专业和超过25%未能完成第一段招生专业类,将相应下调该专业或专业类第二年招生计划数;连续三年未能完成第一段招生的专业,从第四年起停止招生。
4.妥善安排停止招生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可在整合专业中开设方向模块进行教学资源的优化。在专业整合的过程中做好跨院开设的公共课程和共享的专业课程统筹协调,做到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学科优势的有效运用。
本方案经第66次校长办公会、2017年第9次党委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宁波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