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简介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是以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为核心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学评教等教育教学评价工作,以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质量监测与评价分析、教育督导、质评动态、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是总领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部门,具有服务性、研究型的特征。 负责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保障为核心,立足研究,聚焦精准质评和有效质评,以数据监测与评价赋能更高水准质量体系与质量文化建设,为学校高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全局服务。 一、负责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 1.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运行与有效性监测。对标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要求,统筹质量保障体系顶层设计,建构覆盖本科、研究生、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明确“学校—学院—专业—课程”四级质量责任,推动校院两级质量保障机制有效运行; 2.指导学院建立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负责指导学院的有效实施,监督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推动质量保障重心下移,指导学院建立院级质量保障机制和常态质量监控自主运行机制。 二、负责协调并落实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学评教等教育教学评价工作 1.负责专业认证工作。统筹组织工程教育认证、师范类专业认证、医学类专业认证及国际认证等各类专业认证;建立认证复评长效机制和复评预警机制,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专业提前启动复评准备;推动认证标准嵌入培养方案、课程大纲、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等日常教学环节,实现从“迎评导向”向“日常建设导向”转变;跟踪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 2.负责专业评估工作。组织未通过或未开展专业认证的专业实施校内专业评估,重点评价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毕业要求达成度、课程体系支撑度和质量保障运行有效性;建立专业质量诊断与预警机制,强化评估结果在专业动态调整中的决策依据作用;对评估发现问题实行“评估—反馈—整改—复查”闭环管理,推动认证与评估全覆盖。 3.负责学评教工作。组织全校学评教工作,完善评教指标体系,推动评教数据深度分析与教学改进反馈;将评教结果与教师教学考核、课程建设、教学培训衔接,形成“评教—分析—反馈—改进”闭环。 三、负责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及整改工作 负责审核评估的校内资源动员调配、具体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推进,以及自评报告、整改报告撰写等主体工作;将评估整改问题转化为质量改进任务,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复查销号”闭环。 四、负责学校日常教育督导办公室工作 1.负责履行学校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做好督导信息化运行及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的服务保障;负责校院两级督导队伍建设、督导秘书管理;征集审核督导报告和督导月报,牵头做好《督导通报》《督导报告》等工作,跟踪问题整改闭环。推进督导工作信息化和AI赋能督导评价改革。 2.负责各类专项督导评估的协调工作。协助校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各类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建立“督导—反馈—改进—跟踪”质量持续改进闭环,强化督导结果与教师发展、学院考核的联动。 五、负责本科教育教学数据采集、常态监测、数据分析与上报工作 1.负责教学质量数据的采集、治理、分析与应用,建设和管理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平台,为专业调整、资源配置、教师考核提供数据支持;建立“采集—监测—画像—研判—预警—改进”全闭环数据治理链路。 2.负责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与报告。开展本科教育质量常态监测,画像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整体状态;完成校院两级监测报告、全链条人才培养质量监测报告;组织编制宁波大学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建立质量信息反馈与利用机制。 六、负责质量研究与质量文化建设 牵头质量研究体系和质量文化建设,培育“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质量文化。 1.负责质量研究平台建设。组织“质评沙龙”,加强质评研究交流;负责校“质评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课题归口管理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每年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若干项。 2.负责质量文化宣传平台建设。运行“质评动态”微信公众号,搜集整理国内外质评政策、动态和研究成果,及时推送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编发《质评要报》,聚焦全校教学质量整体状态、专业认证与评估进展、审核评估整改、督导发现、学评教分析、质量监测数据等。 3.负责督查学院(部)质量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学院建立院系质量自评制度,推动质量责任向院系下沉。 七、探索学科、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服务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作 推进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制度化,规范“评价—诊断—反馈—整改—复查”全流程,修订完善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等制度,强化“以学为中心”导向和评价结果反馈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