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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12-13 浏览人数:次
教高厅[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精神,为保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制定《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JustFiles/files/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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