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8日,宁波大学评建办秘书处召开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工作会议研讨《宁波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会议由秘书处负责人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主任刘训华主持,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党校办、发规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相关负责人和评建办秘书处成员参加会议。
首先,由评建办秘书处负责人、教务处处长李国平召集大家一起研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精要导读》,重点学习了第二类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内涵和自评报告第三部分学校自评结果部分的撰写要求,特别对浙江省在教育部指标基础上修正的11处审核重点进行了仔细研究。他指出,要做好自评报告撰写的时间进度计划,确定自评报告的内容框架和写作风格。
接着,发规处处长汪盛科分享了双一流自评报告撰写的经验,就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要做好案例,讲好宁大故事;二是对于数据统计,要明确时间节点、统计口径;三是对深层次的问题需要一起研究,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更好地概括出我校人才培养的特色。
最后,督评中心主任刘训华汇集大家意见,作了几点总结:
1.由一级指标牵头单位负责下面的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单位做好方案,梳理案例,收集支撑材料,做好佐证材料目录,8月中下旬完成自评报告初稿;
2.高标准、严要求,要体现宁大特色。文字风格继承传统,聚焦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针对每一个二级指标,充分挖掘例证,认真审视学校的做法和现状,包括具体做了什么工作,怎么做的,为什么要这样做,依据是什么,最终取得的效果是什么,如何证明。注意文字凝练,观点前置,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3.纪律要求:文字务必原创,严禁复制、粘贴、修改。
此次会议进一步达成共识、明确职责,为顺利推动自评报告撰写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