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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教育督导监控与分析系统中做好院级督导2025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备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2-22   浏览人数:次

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教育督导委员会章程》(宁大政〔2025〕64 号)精神,请各学院督导组从人才培养(含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出发,一年来为进一步深化学院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监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树立良好的教风与学风,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等方面工作等方面工作做好2025年总结,同时报2025年初制定的2025年工作计划,经学院院长审定、签字。2025年度计划和总结于2026年1月9日前在宁波大学教育督导与分析系统中完成备案。

一、进入方式:

打开宁波大学信息门户网站,登录信息门户,搜索栏中输入“教育督导”,点击“教育督导”应用进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二、操作流程:

1.学院各督导组组长分别上传本科组、研究生组、继续教育组的计划与总结;

2.由各学院督评秘书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线下交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盖单位章,扫描成PDF文件,上传系统;

3.校级管理员审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瑾纯

联系电话:87609634


  附件:计划与总结管理端操作手册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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