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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探究式试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12-27   浏览人数:次
 

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探究式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19号},下学期(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探究式试点课程立项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积极动员教师申报,并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学院自行组织申报,申报教师应填写“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探究式试点课程申报表”(随附课程教学大纲)(附件1)。课程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 教师具有教学改革的意愿;
  • 以教师个人名义申报;
  • 课程教学方案设计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
  • 申报课程和教学对象适合开展探究式教学改革。

 

2.各学院对申报课程组织评审后,由学院统一填报“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探究式试点课程推荐表”(附件2)。每学院可推荐2-3门试点课程。

 

3.所推荐的试点课程应为下学期开设的课程。

 

4. 试点课程的主讲教师如需使用课堂教学改革专用教师,可在本学期结束前向教务处申请。

 

5. 已主持过两门探究式试点课程的教师,学校将不再予以资助。

 

各学院请在2013年1月5日前向教务处204室提交申报表和推荐表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联系人:胡建梅  电话:87600417  E-mail:hujianmei@nbu.edu.cn

附件1、探究式试点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2、探究式试点课程推荐表.doc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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