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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组建教师教学发展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3-06   浏览人数:次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宁大政《关于学院成立教师教学发展部的指导意见》〔2012〕160号(附件1),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组建申报工作现在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学科)教师教学发展特点,利用学科教学优势,组建教师教学发展部,并在活动经费和场所上给予专门的支持。

 

二、教师教学发展部不定行政级别,由院长或教学副院长兼任主任,并应具有包括专业负责人和基层组织负责人在内的相对稳定的工作团队。

 

三、发展部应积极履行职能,在学院教学基层组织中推动开展如下工作:


 1、根据本学院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发展需求,结合本科导师制等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教学发展规划;

2、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教学培训、教学研讨、教学咨询、教学观摩等活动,推动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和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3、利用本学院学科或教学优势,面向院外开展教学研讨与培训工作。

4、整合学院教学设备资源,为学院开展教学研讨、教学培训、教学观摩与咨询等活动提供充分条件。

 

四、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形式(供参考):

1、名家讲坛、报告会:邀请校内外专家举办教学理论、教学方法、教学创新、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前来讲学。

2、培训:院内培训,可邀请专家对于教育教学方面的重点知识与技能进行培训;组织参加教育部网络课程培训;有选择地面向校内外区域内高校开放一些培训和讲座。

3、工作坊:针对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由若干位位教师就某一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4、教研午餐会或茶会:利用午餐或茶歇等休闲场合,组织教师交流、沟通信息、共同学习等。

5、教学咨询与诊断:教学咨询与诊断的对象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主动提出要求的,一类是新入职青年教师,一类是学院提出或根据评教筛选的。通过邀请对口专家回答咨询,或通过课堂听课进行诊断,帮助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达到帮助提高的目的。

6、教学观摩:院内或向校内外公开的教学观摩课。

 

五、资金支持: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新成立的教师教学发展部给予1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每年评选出的优秀教师教学发展部给予3-5万元经费支持。

申报组建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请填写申报表(附件2),本次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3月15日。

联系人:朱依群,联系电话:696569,黄陈月莉楼203,E-MAIL:fzzx@nbu.edu.cn.

附件:宁波大学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申报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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