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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波大学首届“我的课堂故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9-11   浏览人数:次
 
各位教师:
 

为庆祝我国第28个教师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反思与专业成长,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教务处决定举办“我的课堂故事”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校在职任课教师,以及曾经有过课堂教学经历的教职工。

 

二、征文内容

通过讲述自己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难忘的小故事,表达从事教师工作的苦辣酸甜,以达到“交流、分享、进步”之目的。

具体内容可分三类,择选其一:

1、在课堂教学中,尝试新理念、新方法或新技术,展现独到教育艺术与智慧,获得意想不到的教育教学效果和成就体验。

2、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获得的感思哲悟,或者是在课堂上师生真情交往的教育故事。

3、在课堂教学中,因为经验不足、偶然疏忽、准备不充分或突发意外事件,遭遇教育教学难题或师生矛盾困惑,留下深刻教训。

 

三、文稿要求

1.内容须为真人真事。故事主角可以是教师自己,也可以是学生;可以是完整陈述,也可以是片断描绘。

2.文体不限,题目自拟;重在记事,潜在悟理;文字清新质朴,流露真情实感。

3.字数不限,以800-1500字为宜。

4.文稿以Word电子稿提交,A4页面,标题字号3号,正文4号,字体为宋体,文档中可以插入教学图片。文后附作者简介,格式为:姓名,性别,教龄,职称,学院,任教课程,自我介绍等。

 

四、征文时间

征文从即日起到2012年10月10日结束。教师可单独提交,也可由学院统一组织报送。征文电子文稿发送至邮箱 luhan@nbu.edu.cn 邮件标题格式为“征文-作者姓名”。

联系人:陆含  电话:888317

 

五、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8-15名,三等奖若干,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颁发奖品和证书。获奖作品将陆续发布于《宁波大学报》、《宁大教务》或教务处宣传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宁波大学新闻中心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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