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安排和《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全省本科高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教评院[2019]31号)的文件精神,每年定期开展本科教学状态基本数据采集,现制定宁波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工作方案。
一、数据采集依据
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依据是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9年6月版)》(附件4)。
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时限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其中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2018.1.1-2018.12.31)。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 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 9 月 1 日至本年的 8 月 31 日(2018.9.1-2019.8.31)。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 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 9 月 30 日(2019.9.30)。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三、数据采集方式及责任任务分解
1.数据采集方式:分散采集、系统录入、条线审核、集中提交。
2.责任任务分解:
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数据审定、重要数据的确定。
党/校办:负责与高基报表相关数据的汇总与审核。
督评中心:负责全校数据采集的组织协调、数据汇总、审核、提交等工作,并完成工作总结。
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数据项统计、录入、校验、审核等工作,拥有两类帐号,一是填报帐号:具有数据表格的查询、填写、保存、修改、校验、提交审核至校级审核等权限。此帐号由数据录入员负责。
二是审核帐号:具有退回数据表至填报用户、审核数据表提交至校级管理员等权限。此帐号原则上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
各职能部门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详见《宁波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
请各职能部门领导根据初步确定的数据录入负责人,确定最终的数据录入负责人,若有更改请及时联系督评中心。
四、数据采集进度安排
1. 数据采集准备阶段:9月6日—9月9日
督评中心按任务分解表,制作相应表格,下发相关通知,明确要收集汇总的基础数据。
要注意三种不同的统计时间:“自然年”、“学年”和“时点”。
2、数据收集、整理、汇总阶段:9月10日-10月8日
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在该阶段优先录入系统中。具体安排如下:
(1)基础数据录入时间
“表1-3学校相关行政单位”和“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于9月10日之前完成录入;
“表1-5-1专业基本情况”、 “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于9月11日开始填报,9月13日之前完成;
“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 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本科实验场所”、“表1-8-2 科研基地”五张表可同步填报,于9月11日开始填报, 9月22日之前完成录入;
(2)其他数据采集时间: 9月22日开始填报(若相关联的基础表格已完成,则可提前开始填报),9月29日之前完成。
(3)“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临床医学专业情况补充表”、“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于9月30日开始填报,10月8日之前完成。
所有采集表均需校验通过,提交审核用户审核,并经过校级管理审核。
3. 数据审核、确认阶段:10月9日—10月11日
各部门根据导出的电子数据,做好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9年6月版)》要求一致的表格,经部门领导确认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审核后,盖章上交至督评中心(黄陈月莉楼104室)并同时上交电子表格。要求详见《宁波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材料上报要求》(附件2)。
4. 数据集中提交、总结阶段:10月12日—10月15日
督评中心将最后定稿的数据集中提交,并将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总结上交教育部评估中心。
5.数据填报网址:udb.heec.edu.cn中的数据填报,具体账号详见附件3。
6.数据采集人员培训: 9月11日上午8:15至9:15在安中楼碧华厅举行宁波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布置会,请党校办、组织部、发规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人文社科处、科技处、地方合作处、人事处、学生处、计财处、资产处、规建处、图书馆与信息中心、国际交流学院、国际合作处、继教处、资产经营公司、医学院、体育学院、阳明学院、商学院、附属医院负责人和数据填报人准时参加。
7、校级管理联系方式:
邵 洁: 885167/696717
赵银川: 889070/698604
地址:黄陈月莉楼104室
附件:1. 宁波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 宁波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材料上报要求
3. 宁波大学2019年数据采集各部门帐号及数据负责人信息(将发到责任部门数据填报人邮箱)
4.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9年6月版—已印)
督评中心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