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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9-17   浏览人数:次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接受2020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的通告》(工程教育认证通告〔2019〕第 3 号,附件1),2020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申请参加认证的专业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并已有三届以上(含)毕业生。

2.申请参加认证的专业应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受理范围内。2020年接受认证申请的专业范围包括: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机械、材料、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20个专业类的全部专业,含基本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另包括土木类的土木工程专业(接受认证的具体专业范围见附件2)。其他专业类或专业本次暂不接受认证申请。我校现设专业中列入受理范围的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工业设计、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二、申请材料撰写及提交方式、要求

1.申请认证专业须按照要求撰写《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格式见附件3),须承诺所有材料属实,并加盖学院公章。
     2.工程教育认证的标准、程序等相关工作文件,请在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以下简称认证协会)网站下载,网址
http://www.ceeaa.org.cn(认证文件-资料下载栏目)。
     3.为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学院和学校均需对申报材料把关:学院应请专家对申报材料的撰写进行指导,学校也将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

    4.各专业先以学院为单位在10月8日15:00前向督评中心提交《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电子版。

5.各专业申请材料修改定稿后,最终需在10月20日17:00前自行登录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网址http://login.ceeaa.org.cn,认证协会不接受纸质材料。

6.各专业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书打印稿,需在提交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当天,一式一份交至督评中心存档。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建梅  电话:87600040   E-Mail:hujianmei@nbu.edu.cn


 
附件1.工程教育认证通告〔2019〕第 3 号

附件2.接受2020年认证申请专业类及专业一览表

附件3.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0版)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9年9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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