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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学院编制OBE理念指导下的2019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2-10   浏览人数:次


各学院:

为推动专业认证工作,以持续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根据《宁波大学第七轮聘任学科性学院年度专项目标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宁大政〔2019〕152号),现要求各学院编制并提交OBE理念指导下的2019年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具体通知如下:

1.内容要求

(1)质量报告中本科教学改革举措与成效的时间范围为2019年自然年,生源数据对象为2019届本科生,毕业生数据对象为2019届本科毕业生。

(2)质量报告应紧紧围绕OBE理念来总结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既要反映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共性,又要充分反映学院自身的优势与特色,展现学院在本科教学尤其是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让专业特起来、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质量报告在撰写格式上不做严格的统一要求,内容要详略得当,文图结合,图表可附在正文后面也可以直接插入正文内。

(3)质量报告应与学院本科教学贯彻OBE理念(暨专业认证)2019年度工作计划相对照,写出完成情况、经验总结、未完成的原因分析及改进计划。

2.提交时间和文本要求

《OBE理念指导下的2019年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模版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在2019年12月17日(星期一)16:00前交至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打印稿及电子稿各一份。打印稿需盖学院公章和经院长签字,电子稿文档以“XX 学院OBE理念指导下的2019年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命名。

联系人:胡建梅 电话:87600040    E-Mail:hujianmei@nbu.edu.cn

办公地点:黄陈月莉楼104室

附件:《OBE理念指导下的2019年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模版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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