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和督促已通过认证专业在有效期内持续改进工作,保持“通过”认证状态,依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现将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印发《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工认协〔2020〕27号)予以转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工认协〔2020〕27号
http://www.ceeaa.org.cn/gcjyzyrzxh/xwdt/tzgg56/621111/index.html
附件2.《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