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上报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报告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3-23   浏览人数:次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在2021年3月底前需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相关情况以电子及书面报告形式上报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现就自查报告上报及下阶段学校督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报告内容要求

1. 需包含学院自查、抽查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 需提供学院按每个专业不低于30%比例所抽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清单,包含学生学号、姓名、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评定成绩以及指导教师姓名、职称等字段;

3. 报告需经分管本科教学的院长审核并亲笔签名,盖学院公章。

二、上报时间要求

为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学院自查报告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下午4:00点。

上报地点:黄陈月莉楼104;

联系人:邵洁;

联系电话:885167/696717;

邮箱:shaojie@nbu.edu.cn。

三、学校督查工作安排

1. 学校委派校教育督导委员会本科教学督导组对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时间从4月初起至5月底结束;

2. 学校督查的重点包括:(1)学院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2)每个专业抽取一定数量的毕业设计(论文)及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等相关材料进行评阅,逐篇给出检查评价意见;

3. 在此基础上,对各学院的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等作出综合评价,形成督查报告。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3月23日


【关闭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