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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9-09   浏览人数:次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英语(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等3个已正式提交认证申请的专业(方向),在2021年9月15日前将《师范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初稿)提交学校,并根据学校审核意见在10月15日前完成修改完善工作。

2.学前教育、音乐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美术学(师范)、科学教育(师范)、地理科学(师范)等6个专业(方向),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师范专业认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学校将视申请书质量择优推荐2022年认证候选专业。

3.如不能按期完成上述工作,学院应说明原因,并提交专业认证推进计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慎重研究,并经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学校。

联系人:胡建梅,电话:87600040,13456149365,短号:678343。

邮箱:hujianmei@nbu.edu.cn

附件:

1.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

2.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9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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