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学院: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举办2021年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期学校培训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21〕83号,详见附件),现将通知予以转发。
为持续推进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请教务处、学生处等重要相关部门自行点开链接参会;请学前教育、马克思主义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科学教育、音乐教育、地理科学、美术(师范)等专业所在学院统一组织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专任教师和其他相关教学管理人员,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以在线会议方式参会。
为了解各学院组织参会情况,请各学院在9月27日16点前将统一参会的现场照片和实际参会人员名单发送督评中心。
联系人:胡建梅 电话:87600040,13456149365(678343)。
附件:《关于举办2021年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期学校培训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21〕83号)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