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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上报院级教育督导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9-23   浏览人数:次

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教育督导委员会章程》(宁大政〔2019〕69 号),第二届宁波大学教育督导委员会已于2022年9月8日正式成立,请各学院做好新一届院级教育督导的调整工作。于9月30日前将本学院现任院级督导名单(填写附件中的表格,注意需要学院盖章,院长签名)送交至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黄陈月莉楼104室),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shaojie@nbu.edu.cn。联系人:邵洁。电话:885167/696717。

附件:院级教育督导名单

督评中心 

2022年9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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