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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9至2022年专业认证工作推进情况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22   浏览人数:次

各相关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专业认证管理办法》(宁大政〔2021〕91号)规定:到2025年,我校所有师范类专业应通过第二级认证,力争有1-2个专业通过第三级认证;我校有认证机会的工科专业应积极参加认证,力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工科专业比例达到省属高校前列;我校有认证机会的医学类专业应全部通过医学专业认证。

为加快推进专业认证工作进展,不断完善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机制,请各学科性学院及阳明学院认真总结第七轮聘期内本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推进情况,填写《2019-2022年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推进情况表》(附件1)。

请各相关学院在3月23日11:00之前将《2019-2022年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推进情况表》及其佐证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交至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联系人:胡建梅  电话:87600040,13456149365(678343)

E-Mail:hujianmei@nbu.edu.cn

附件:《2019-2022年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推进情况表》


教育督导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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