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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宁波大学专业认证工作指导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08   浏览人数:次

各相关部门、学院:


   为推动学校专业认证工作进展,促进专业以认证工作为契机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召开专业认证工作指导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9:30-11:30

会议地点:安中大楼碧华厅

指导专家:

山东建筑大学范存礼教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吴瑾教授

参会人员:

   吕朝锋副书记、副校长

   教务处处长和相关副处长;

   本科教育督导组组长和副组长;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材化学院、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信息学院、土木工程与地理环境学院、海运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的院长或书记以及教学副院长;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物理学院的教学副院长;

   已被列入认证范围但尚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工科专业负责人;

   尚未通过认证的师范专业负责人。


主要议程:


   1.督评中心负责人汇报学校专业认证进展和目标;

   2.工科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简要汇报本学院认证进展和提问(提问为主,每学院共约5分钟),教务处负责人汇报和提问。

   3.专家指导和答疑; 

   4.吕朝锋副书记、副校长总结讲话。

联系人:胡建梅 电话:87600040,13456149365(短号678343)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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