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材料管理系统已基本建成,根据《宁波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自评自建阶段各单位和部门将于2023年10月16日前完成自评自建第一轮材料的提交,开始接受专项工作小组--督导组的专项检查。关于自评报告相关材料和各专项工作小组材料提供者名单已确定,现向各单位征集本单位自评自建分管领导和材料提交人名单,用于提交本单位针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后梳理出来的管理文件。具体单位如下:
重要单位:即审核重点相关单位,主要提交与内部教育质量保障(即确保学校能够提供高质量教育的一系列策略和实践的组合,旨在持续改进教育质量并满足学生和社会的需求。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术成绩、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教育的可持续性和竞争力。)相关的管理文件或材料,具体为党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团委、发规处、国际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文社科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处、计财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信息中心、督评中心、国交学院;
一般单位:即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中未出现的单位,主要提交围绕立德树人、“三全育人”机制、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支持与保障等方面工作相关的管理文件或材料,具体为纪监室、妇联、学科建设处、审计处、保卫处、规建处、梅山校区管委会、档案馆、采购与招标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附属医院、继续教育学院、阳明学院、各科研机构。
限每个单位报一位分管领导、一位材料提交人。请上述各单位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在本周五(9月22日)下午16:00前把名单发送至督评中心邮箱。
联系人:董璐
邮 箱:dpzx@nbu.edu.cn
电 话:889070
附件:各单位审核评估材料分管领导和材料提交人名单
评建办秘书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