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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1-07   浏览人数:次

各相关单位:

编制发布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对上一学年教育教学状况的全面总结,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高等学校办学状况向社会的全面展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宁波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的编制与发布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报告》主要内容与编制任务分工

1. 《质量报告》应紧紧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核心,全面反映我校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尤其要充分反映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优势与特色。

2. 《质量报告》应全面展示我校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尤其是加强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以及一流本科专业和课程建设,让专业特起来、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

《质量报告》的内容组成、支撑数据目录及具体编制、填报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二、《质量报告》编制工作要求

1.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所编制报告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重点突出,亮点突显。

2. 要在全面反映情况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向社会公众全面展现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状况,并据此做出科学分析与评价,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

3. 要着重阐述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方面所做的重点工作,注重反映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资源使用效率情况,注重反映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满意度,展现学校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

4. 《质量报告》及其支撑数据附表中的各类数据、数据时限等应与学校2023年采集填报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保持一致。

5. 《质量报告》在撰写格式上不做严格的统一要求,由各编制单位根据内容自行确定格式,力求做到内容详略得当、图表与文字并用,每一部分的字数一般不超过规定,总字数控制在1.5万字以内。

三、《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学校的《质量报告》及相关材料应于2022年11月24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我校《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 11月10日前,请相关单位落实编制工作任务,并将本单位负责的各块内容的编制执笔人和审核人名单(附件5)发给督评中心。

2. 11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根据分工完成各自所负责的《质量报告》以及支撑数据目录的编制、填报任务,提交督评中心。

3. 11月20日前,督评中心完成《质量报告》的统稿、修改与完善工作。期间,各相关单位配合督评中心做好有关工作。

4. 11月24日前,《质量报告》提交学校终审定稿,根据通知要求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建梅 联系电话:87600040  

E-Mail:hujianmei@nbu.edu.cn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2.《宁波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内容组成与编制任务分工

3.《宁波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及填报任务分工

4.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样表

5. 《宁波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内容组成与编制任务内部分工表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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