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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2-17   浏览人数:次

各相关学院: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有关文件规定,有效期内认证专业需在每年年底前报备持续改进情况,有效期中期到期专业还需在第三年年底前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现就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提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本轮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7年12月”的所有通过认证专业,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我校今年无专业应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

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所有专业,提交2024年度持续改进报备材料。我校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共5个专业需提交年度报备材料。

二、提交要求

年度报备材料的准备与提交要求详见《指南》(附件1),有关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相关问题解答(Q&A)》(附件2)。为减轻专业负担,建议尽量用原始材料体现改进效果。

三、提交时间

2024年度报备材料的系统开放时间均为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25日。建议尽量避开截止时间,“错峰”提交。

请各专业于1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宁波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网”各专业文件夹内,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再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报备年度持续改进情况材料包括:年度改进情况简述、持续改进材料目录以及存储有关原始材料的网站或网盘链接(含账号密码和提取码)。

督评中心在学校审核评估网内为各专业建立文件夹,并将认证专业负责人和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设为填报人和院级审核人。

四、提交方式

报备年度持续改进材料撰写及准备要求详见《指南》。材料经学院和学校层面审核后向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提交的地址为:https://eqem.eqea.edu.cn/engineeringLogin,提交具体要求详见网站提示的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附件3)。

认证协会建议报备材料按照本校要求归档后,在本地服务器存储,提供查阅链接、开放查阅权限备查。

五、后续安排

根据《指南》,有效期内认证专业提交的持续改进报备材料,将由认证协会组织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其他

请各专业根据上述要求按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认证协会将根据《指南》等有关文件要求作限期提交、中止认证等相应处理。对于认证状态保持过程中审核(年度和中期)未通过的专业,学校将按《宁波大学本科专业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管理办法》处理。

通过系统提交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联系。

认证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周金,010-66093189;赵峥,010-66093187。

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赵晨,18519219492。

校内联系人:胡建梅  电话:87600040,13456149365(短号678343) E-mail:hujianmei@nbu.edu.cn


附件1.《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2.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相关问题解答(Q&A)

附件3.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pdf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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