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经课题组申报、所在单位初审、学校审核、专家评审等,2025年度宁波大学督评研究专项拟立项8项,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4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督评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璐
电话:87609070、622341(短号)
邮箱:donglu@nbu.edu.cn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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