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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专家组现场考察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9-20   浏览人数:次

各相关单位、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安排,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将于9月21(星期日)至9月25日(星期四)接受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专家组现场考察。考察活动根据《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院校手册》(附件1)进行,主要包括召开见面会、座谈会,教学观摩,现场走访,查阅教学相关资料,召开反馈会等环节,考察日程详见附件2。

为切实做好此次现场考察工作,现就与各相关单位、学院密切相关的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级见面会

时间:9月22日(周一)8:20—9:20

地点:安中大楼碧华厅

参加人员:

校领导,专家组全体成员,宁波市卫健委领导,主要相关职能部门和医学专班主要负责人,校本科教育教学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秘书,校本科教育督导组组长,医学部党政班子成员,临床医学专业负责人,科技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6家直属附属医院和宁波市第二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

二、校级反馈会

会议时间:9月25日(周四)8:05—9:00

会议地点:安中大楼碧华厅

会议形式:同见面会

参会人员:同见面会

    请各相关单位和学院(部)通知并组织好本单位的参会人员按本通知列出的会议开始时间准时到场,按会议桌的单位标签入座。

三、相关负责人座谈和访谈

(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

会议时间:9月22日(周一)10:40-11:40

会议地点:安中大楼712会议室

参加人员:部分认证专家,党(校)办、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团委、国际处、教务处、人文社科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处、计财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规建处、督评中心、图书馆、信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本科教育教学委员会和教育督导委员代表座谈会

会议时间:9月22日(周一)10:40-11:40

会议地点:安中大楼810会议室

参加人员:部分认证专家,校本科教育教学委员会和校本科教育督导委员会本科教育组代表共10人,医学部本科教学委员会和本科督导委员会代表共5人。

(三)相关负责人访谈

专家视情况访谈校领导以及职能部门、学院、专业、课程负责人等。具体访谈人员名单、访谈形式、时间和地点均由专家组决定,由被认证专业相关负责人单独通知到被访谈人员。

 四、现场考察与教学观摩

   见面会后,专家组对校史馆进行集体现场考察,请宣传部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

   根据计划日程,9月22日下午教学观摩主要在医学部,9月23日专家分组走访医院和科技学院,均由医学部统筹安排,全程负责。

9月24日专家自由安排,如涉及公共课教学观摩、教师访谈等,将由医学部及时通知到相关学院。

五、工作要求

1.校级见面会、反馈会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原则上均要求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参会,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督评中心说明原因,并落实替代人员。

2.请参加座谈会和单独接受访谈人员提前10分钟到指定会议室外等候,被访谈时请记录专家提出的问题。

3.请相关人员提前熟悉此次被考察专业的相关材料(已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所在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邮箱),结合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和本部门职能,做好回答专家提问、访谈等相关准备工作。

4.考察过程中,专家有可能会根据考查工作需要更改考察内容和时间安排,请各单位和学院联系人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按时出席有关活动。


督评中心联系人:胡建梅 87600040,13456149365(678343)

医学部联系人:叶孟 13566002088(668308)


  附件1.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院校手册》

  附件2. 9.21-9.25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现场考察日程总表

附件3. 9.22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现场考察见面会议程

附件4. 9.25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现场考察反馈会议程

附件5. 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联系人及主要任务分工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9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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