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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督评评价改革工作亮相省本科高校教育评价改革大会
发表时间:2025-12-23   浏览人数: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探讨教育评价改革协同发展机制,构建符合教育发展规划和人才成长规律、富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评价体系,2025年度浙江省普通高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研讨会暨普通本科高校教育评价改革联盟大会于12月19日在中国美术学院举行。会议围绕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展开深入交流,包括省教育厅领导介绍教育评价改革有关情况、专家主旨报告、高校经验分享等多个环节。

宁波大学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主任刘训华代表学校出席会议,并在“普通本科高校教育评价改革经验交流”环节作专题报告,系统介绍了宁波大学在督评评价改革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刘训华主任以《宁波大学督评评价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为题,围绕学校近年来在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工作中取得的创新成果进行了汇报。他指出,宁波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评价改革总体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积极探索构建具有宁大特色的覆盖本研的教育评价与治理体系,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报告重点阐述了宁波大学在四个方面的改革举措:一是构建数据驱动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通过量化指标与动态监测,实现教学质量“精准画像”,变被动迎检为主动改进;二是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明确校、院、部门三级责任,强化标准建设与流程规范,形成持续改进的管理闭环;三是继续加大专业认证工作力度,推进专业评估3.0、课程评估与学评教改革,适时还将探索开展学科与学位点评估,目前学校已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的专业达到24个,占招生专业数的40.68%,数量与比例均居全省高校首位,《宁波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3.0版)》、《宁波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两大文件也在研制与修订中;四是深入开展“督评研究”,通过编印《督评研究》期刊、运营微信公众号、发布督评要报与督导通报等多种形式,营造全校重视质量、崇尚改革的良好氛围。

刘训华表示,宁波大学立足“两大体系、三项改革”,形成了本科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全员全域的教育质量治理格局,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提供了坚实保障。宁波大学的实践为兄弟高校提供了可借鉴的“宁大经验”,也为推动浙江省高等教育评价改革落地见效贡献了智慧与力量,相关探索得到了与会专家的关注和积极评价。

本次会议由浙江省教育厅指导,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评价改革联盟主办,旨在总结交流各高校评价改革的经验做法,探讨协同发展机制,进一步推动构建符合教育规律、富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评价体系。来自全省多所高校的分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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